各有关考生:
根据《铜川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本次招聘考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能测评对象
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招聘岗位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。(见附件1)
二、体能测评地点
铜川市一中新区校区
(铜川市新区朝阳路10号(6路公交车新区市一中站))
三、时间安排
2019年4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8:30
因体能测评前需进行考生分组编号及登记确认等工作,请参加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于上午8:00准时到达测评地点。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,视为考生自动放弃。
四、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
1、报考生务必持笔试准考证(盖章有效)及有效期内身份证(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)原件参加体能测评。
2、体能测评按照《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执行(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2)。根据规定,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、10米×4往返跑、中距离跑其中一项不达标的,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。体能测评时,10米×4往返跑、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;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。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,不得进入面试,对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。
3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自备运动装、运动鞋。近期注意保持身体健康,避免出现伤病等情况影响体能测评发挥。体能测评前要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活动,避免受伤。
4、体能测评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,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,凡违纪违规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5、本次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,考生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,应及时主动放弃,确保自身安全。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,以及处在妊娠期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,应慎重选择。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,需提出书面报告,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。
五、咨询及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919-3151133 13098180011 张老师